評鑑方式
評鑑方式
階段一:實地參訪
目的:了解公司或廠商背景及經營狀況是否符合申請獎項。
流程:游本會指派相關產業專業教授及顧問師至現場了解營運及作業情形,並針對接待之人員之產品展示介紹予適當建議,回程時請廠商提供申請之文件與樣品。
階段二:彙整訪談報告書
目的:將參訪紀錄做整理成冊,並由教授出具意見及補充,若有必要,請廠商再補送資料,最後交付本會教授評鑑委員會複審。
階段三:電話會議或遠端視訊審查
說明:
- 本會會務秘書會以書面公函提前告知廠商審查時間日期及評鑑審查項目
- 若選擇以視訊簡報方式報告,請提前準備簡報檔。
- 時間為40分鐘,報告完最後由教授提問題確認。
階段四:交付廠商評鑑報告書
會後由教授評審團針對廠商之經營分組討論並做評比,並撰寫約10頁之報告書送交廠商,以做為營運之參考與建議,評鑑內容十大項如下:
- 經營策略
- 市場運作
- 人力發展
- 產品功能
- 創新研發
- 品質保證
- 顧客服務
- 社會責任
- 績效向度
- 目標願景







